遭遇绩优股_第7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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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节 (第4/4页)

泽冷冷的说。
  凤霖一笑:“地道的美国人口吻,不过这是在中国,还是应该考虑中国国情。”
  傅世泽冷冷的说:“反正我的原则是,除了法律规定我应支付的费用外,我不会再掏任何钱。我将在结婚前写好结婚协议、立完遗嘱,我的婚前婚后一切财产都归我妻子和婚生的孩子所有,我不可能让我的家庭利益受潜在的威胁。”
  凤霖看看傅世泽,笑:“嗯,够冷酷。不过,我觉得你真做到这么绝情是绝对不可能的,也就是你现在气头上说说而已。你就压根不是这种人,我不信当那个孩子真的面临生活困难,学费不够,或者因为没房子无法结婚时,你真能如此无动于衷。所以我们现实点,我也没说要把你的每一分钱都占有了——既然你有一个儿子存在,我依然决定向你求婚,说明我思想上是有分别人一杯羹的准备的。”
  凤霖说:“来咱们先讨论两件事:第一,你的抚养费是按去年北京市的人均消费指数判的,今后生活费上涨了,她可以再去法院起诉你,要求增加抚养费。第二,遗嘱。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部分无效。”
  傅世泽点点头:“我现在最好再给我律师打个电话,明确的咨询一下。”
  这是周末,但是律师还是接了电话(知道又有业务上门了)。律师一笑,说:“傅先生,你过虑了。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单方面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必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现在打赢的案子,基本上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经远远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比如上次有一个案子原来是判每月60元,打完官司,改判500元一月。”
  “而你的情况是,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就是那位卢小姐的收入,而对方收入或者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要求追加抚养费。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你的情况甚至比那还要简单,你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就是说你已经把抚养费折现的付给他了,有明确的支付证明,对方也已经签收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以生活费上涨为由再来要钱,很难很难。当然,也不能说完全不可能,现在大学学费很厉害,但是那时孩子已经超过18岁了。”
  律师继续说:“至于遗嘱嘛,中国法律上是规定要给未成年人保留必要份额,但是又没规定要多少,所以这里就有点停留在灰色地带。理论上你已经全部付清了,但是保险起见,还是留部分钱比较好。”
  打完电话后,傅世泽看看凤霖:“我可以额外留出五十万来,做为今后给那个孩子的专项费用,并且写入遗嘱,用来支付今后可能的增加抚养费要求,或者我在他未成年前意外身亡,他会有一笔追加的生活费。”
  凤霖思考着:“五十万,没这么好打发吧。世泽,你收入太高,而且今后会更高,而卢小姐的收入太低了,今后收入的上升空间也不大。虽然她目前手上有大量现金,我觉得她最多能想到的也就是存存理财啥的——反正最终是贬值。等那个孩子长大,懂事了,是个人都会想从那么有钱的父亲那里得到些啥的,这是人的本能。有其是中国人,尤其是男性子嗣,哪个不认为自己上大学,结婚,当爹的应该掏钱......如果一毛不拔,会觉得不公平,甚至引发强烈的愤恨。”
  “严然明就一直说给对方留点余地,不要逼人家狗急跳墙,其实这也是美国税收政策的精神——均贫富以达到保障社会治安,抑制犯罪的目的。所以你不能把金额定得那么低,跟你的富裕程度不成比例。“
  “而且,你现在说你一点都不想管那个孩子,我觉得这个真不现实,到时候你肯定会心软。比如说吧,如果孩子很聪明,高中毕业申请出国留学,拿到offer了,你真一分钱都不掏,让他没有一个比较高的起点?再比如,孩子一点都不聪明,穷困潦倒,成为蚁族,难道你真能让他没有一个牺身之所?你在跟我结婚时,说你没有这项预算,过20年,忽然要从我们的共同财产里掏那么大的一笔钱(结婚那么多年,我们所有的财产在思想上都变成共同的了),我肯定会非常不舒服的,肯定会爆发一场大战。还不如,在我们还没结婚前,你就把这笔费用预留出来,写进结婚协议和遗嘱,这样我思想上就有一个准备,当事情发生时,我往外掏钱时也不会那么郁闷。”
  凤霖看看傅世泽:“我的意思是,你留一套房产出来,今后他是出国留学也好,是结婚生子也好,是你发生意外给他留的最终保障也好,有这么一比资产在,他就够用了;从法律,从人情,从论理,用实际开销来说,都说得过去了。而且一套房子,也是在你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在我心理可接受程度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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