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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第2/4页)
价格如此昂贵,竟依然门庭若市,京城里的人还真是有钱人多。”庄重感叹,也庆幸来到这样的地方,若是乱世,也不知道他能活几日。 ??封焕笑道:“我大佑国运昌盛,繁华富饶,京城更是之最,有何奇怪的。” ??两个不同社会背景,生活环境中长大的人,在这种问题上又如何能说得明白。庄重也不白费这个劲,看风景品美食,既然钱出了,就要痛痛快快享受才划得来。 ??一俩精致的马车停在天香楼下,庄重下意识多看了两眼,看这马车的规制马车中的人必是权贵人家家眷。车帘被掀起,一双白皙柔荑从车中探出,一名身段婀娜带着帷帽的女子从车中走了下来,虽未能见如何长相,仅凭这身影亦是觉得必是美人。而车中又下来了一个,不似第一个女子般轻柔窈窕,而是风风火火从车子上跳了下来。脸上无遮物,异常妩媚俏丽的面容,令路过之人为之惊艳。一身火红,更是张扬。 ??只见帷帽女子赶忙从车里拿出一顶帷帽,欲让红衣女子戴上,女子却并未接下,并道:“我又不是小偷,为何要这般遮遮掩掩。” ??声音宛若莺啼,婉转入耳。 ??大佑民风开放,女子亦可上街游逛。只是富贵人家的女子多会带上帷帽遮掩,以防登徒子调戏,坏了闺誉。这红衣女子看这穿着绝非一般出身,却行为大胆,根本不顾别人目光,我行我素,被人盯着瞧也毫不在意,倒是与京中其他名门闺秀有所不同。 ??“看什么呢?” ??庄重回过神来,尴尬笑了笑,“欣赏美景。” ??封焕顺眼望去,眼底闪过一丝恼怒,语气不善,“不过是两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庄重怎么觉得被说成个恋-童癖的色狼似的,这两个女子虽美对他而言确实太幼-齿。“哪有你说的这般,不过正好瞧见而已。” ??封焕意味不明道:“那红衣女子乃礼部尚书之女,年芳二八,若你瞧上了我可为你做媒。” ??庄重啧啧道:“她若年芳二十八我尚且还会考虑,这般年纪娶回当闺女养呢。” ??封焕望着庄重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看不出你竟是这般口味。” ??“说说而已,我乃出家人,不思凡尘事。”庄重说这话时正在那夹肉喝酒。 ??封焕摸摸下巴,“做和尚好似也挺不错的。” ??“噗——”庄重将嘴里的酒一口喷了出来,“王爷,您别吓我。” ??若封焕一时想不开出家,查出罪魁祸首是他,他还要不要命了! ??封焕未搭理他,拍开酒坛子封泥,重重的放至庄重眼前,“喝!不醉不归!” ??庄重这次是真喝多了,回到太学脑子还有些晕乎。 ??江逊也在屋子里,庄重愣了愣,“你回来啦?元兄的后事办得可顺当?” ??江逊与元良骏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又一同考入太学,关系自然更加不同。元良骏遇害,江逊自从身子骨恢复,一改平日独来独往不管他人事的作风,后事都是他协助元良骏家人操办的。后来更是与元家人一同扶灵回乡,不管是为何,倒也让人刮目相看。 ??江逊比之前更加消瘦,眼神却恢复了神采,不似疯魔之后那般空洞。 ??“嗯,只白发人送黑发人,难免……哎,即使抓到真凶也于是无补。”江逊眼底闪过一抹苦涩,随即摇了摇头,道:“听闻你破了四海钱庄盗银案,元兄的案子亦是瞧出你不一般,如今看来果然不同。此乃大佑之幸,少些冤魂才能世道太平。” ??庄重明显感到经历这场风波,江逊与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愤世嫉俗,为人也宽和了不少。若是从前,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凡事尽力而已。” ??江逊笑了笑,“你无需谦虚。从前我只以为你是草包,总觉得富贵人家